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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20240919-20233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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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建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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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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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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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性有效
建水縣自然資源局關于舉行《建水縣曲江鎮(zhèn)等三個鄉(xiāng)鎮(zhèn)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更新成果》聽證會公告(第1號)
為了推行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在建水縣基準地價測算工作中充分發(fā)揚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項決策工作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根據(jù)《建水縣人民政府印發(fā)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政務信息查詢四項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決定舉行《建水縣曲江鎮(zhèn)等三個鄉(xiāng)鎮(zhèn)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更新成果(草案)》聽證會,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事項
對《建水縣曲江鎮(zhèn)等三個鄉(xiāng)鎮(zhèn)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更新成果(草案)》是否適當,聽取社會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聽證時間和地點
聽證會擬定于2020年6月16日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在發(fā)布聽證會第2號公告時確定。
三、聽證陳述人(聽證代表)和旁聽人
(一)聽證陳述人(聽證代表)
聽證陳述人(聽證代表)名額為15至23人,其中:
1.本縣年滿18周歲,工作生活在建水縣行政區(qū)域的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向我局提出申請,申請人超過預定人數(shù)時,由我局從不同職業(yè)、不同地區(qū)的申請報名人員中選擇確定。
2.本縣人大代表或者政協(xié)委員、專業(yè)技術人員、法律工作者、熟悉聽證事項5至7人。
3. 申請報名人員不足時,由建水縣自然資源局邀請產(chǎn)生。
(二)聽證旁聽人
聽證旁聽人名額5人以內(nèi),在申請作為聽證陳述人(聽證代表)而未被選取的人員中確定。
四、報名時間、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縣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滿18周歲的公民,均可向建水縣自然資源局利用科報名,申請作為聽證陳述人(聽證代表)。
聽證會代表應當親自參加聽證會,不得委托他人參加,宜在聽證會前準備發(fā)言提綱。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開始報名。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或者信函、傳真、網(wǎng)上電子郵件報名等方式。
現(xiàn)場報名可在2020年6月3日至6月5日的工作時間(8:30-11:30和14:30-17:30)內(nèi),到建水縣自然資源局利用科填報;
報名信函寄至建水縣自然資源局利用科(郵政編碼:654399),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聽證報名”字樣;
報名傳真:0873-7612528;
網(wǎng)上電子郵件報名發(fā)送至[email protected]郵箱。
報名人應當寫明本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及職務、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和報名參聽聽證會的主要理由。
報名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5日17時30分。
五、聽證會參會通知
建水縣自然資源局將于2020年6月8日前核實并確定聽證陳述人(聽證代表)和旁聽人等聽證會參會人員名單,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wǎng)、建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新聞媒體上刊登第2號公告,公布聽證會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聽證主持人、聽證人(決策發(fā)言人)、聽證監(jiān)察人、聽證陳述人(聽證代表)等聽證會參會人員名單。聽證會舉行3個工作日前將《建水縣縣城規(guī)劃區(qū)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更新成果(草案)》(聽證稿)等資料送達聽證陳述人(聽證代表)。
聽證會參會人員所在單位,應當支持本單位經(jīng)確定的人員按時參加聽證會。
聯(lián)系人:陶雪
聯(lián)系電話:0873-7626299
建水縣自然資源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