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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20240919-20231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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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gòu)建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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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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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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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性有效
建水縣自然資源局關(guān)于舉行《建水縣陶土資源保護管理辦法(草案)》聽證會的公告(第1號)
為了推行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充分發(fā)揚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根據(jù)《紅河州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實施方案》中推行重大決策聽證制度的要求,決定舉行《建水縣陶土資源保護管理辦法(草案)》聽證會。
一、聽證事項
對《建水縣陶土資源保護管理辦法(草案)》進行聽證,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或者建議。
二、聽證時間和地點
聽證會擬定于2020年8月21日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在發(fā)布聽證會第2號公告時確定。
三、聽證代表及聽證旁聽人
(一)聽證代表
本次聽證陳述人(聽證代表)名額為15-37人,其中:
1、本縣年滿18周歲,與《建水縣陶土資源保護管理辦法(草案)》有關(guān)或者關(guān)注陶土管理辦法的公民15-37人,從不同職業(yè)、不同地區(qū)的申請報名人員中選擇確定。
2、本縣人大代表或者政協(xié)委員、法律工作者、熟悉聽證事項4-5人。
3、第1項或者第2項申請人員不足時,由建水縣自然資源局邀請產(chǎn)生。
(二)聽證旁聽人
聽證旁聽人名額為5人以內(nèi),在申請作為聽證代表而未被選取的人員中確定。
四、報名時間、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縣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滿18周歲的公民,均可向建水縣自然資源局礦產(chǎn)資源管理科報名,申請作為聽證陳述人(聽證代表)。
聽證會代表應當親自參加聽證會,不得委托他人參加,宜在聽證會前準備發(fā)言提綱。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開始報名。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或者信函、傳真、網(wǎng)上電子郵件報名等方式。
現(xiàn)場報名可在2020年8月7日至8月11日的工作時間(8:30-11:30和14:30-17:30)內(nèi),到建水縣自然資源局礦產(chǎn)資源管理科填報;
報名信函寄至建水縣自然資源局礦產(chǎn)資源管理科(郵政編碼:654399),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聽證報名”字樣;
報名傳真:0873-7612528;
網(wǎng)上電子郵件報名發(fā)送至[email protected]郵箱。
報名人應當寫明本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及職務、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和報名參聽聽證會的主要理由。
報名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11日10時30分。
五、聽證會參會通知
建水縣自然資源局將于2020年8月12日前核實并確定聽證代表和旁聽人等聽證會參會人員名單,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wǎng)上刊登第2號公告,公布聽證會的具體時問、地點和聽證主持人、聽證人(決策發(fā)言人)、聽證監(jiān)察人、聽證代表等聽證參會人員名單,聽證會舉行3個工作日前將《建水縣陶土資源保護管理辦法(草案)》等相關(guān)資料送達陳述人(聽證代表)。
聯(lián)系電話:余建偉,0873—7612436(縣自然資源局礦產(chǎn)資源管理科)
附件1:建水縣陶土資源保護管理辦法(草案)
附件2:關(guān)于《建水縣陶土資源保護管理辦法(草案)》的起草說明
附件3:聽證會報名表
建水縣自然資源局
2020年8月7日
附件【附件2:關(guān)于《建水縣陶土資源保護管理辦法(草案)》的說明.docx】
附件【附件1:建水縣陶土資源保護管理辦法(草案).docx】
附件【附件3:聽證會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