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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000014348/202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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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建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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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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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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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性有效
建水縣審計局機構職能
一、主要職能
建水縣審計局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縣委關于審計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屬于審計監(jiān)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jiān)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省級、州級和縣級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縣政府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jiān)督。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有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擬訂地方性審計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草案并監(jiān)督執(zhí)行。制定并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專業(yè)領域審計工作規(guī)劃和年度審計計劃。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有關法規(guī)草案。
(三)向中共建水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向縣長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建水縣人民政府委托向建水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縣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委和縣政府有關部門、鄉(xiāng)(鎮(zhèn))黨委和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省級、州級和縣級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縣級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zhí)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鄉(xiāng)(鎮(zhèn))政府預算執(zhí)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省州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縣級投資和以縣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決算,縣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tài)保護與修復情況;縣屬國有企業(yè)和金融機構、縣政府規(guī)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yè)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資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照規(guī)定對縣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省州縣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zhí)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zhí)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有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jiān)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jiān)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有關審計報告。
(九)接受紅河州審計局和縣委縣政府的共同領導,完成上級審計機關組織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審計事項。
(十)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優(yōu)化審計工作機制和審計資源配置,加強審計工作統籌,加大干部管理和審計計劃管理、項目組織實施、審計結果報告和審計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jiān)督合力,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jiān)督體系。
二、機構設置
建水縣審計局設下列8個內設機構和縣委審計委辦秘書科。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秘、文電、機要、信息、安全、保密、統計、黨建、信訪、檔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對外交流等工作;負責審計項目計劃的編制和上報審批,開展對審計工作有關重要問題的研究,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和綜合利用;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及單位資產和財務管理、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審計專業(yè)技術職稱考評等工作。
(二)法規(guī)科。承擔有關地方性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草案和制度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guī)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事項;審理有關審計業(yè)務事項,指導監(jiān)督全局審計業(yè)務質量,糾正或責成糾正審計組違反有關規(guī)定作出的審計決定,組織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跟蹤審計移送案件、線索及其他事項的立案及處理情況;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yè)務指導,監(jiān)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yè)務質量,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組織對本單位預算執(zhí)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
(三)財政審計科。承擔組織國家、省級、州級和縣級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審計。組織審計縣本級預算執(zhí)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屬部門預算執(zhí)行、決算草案編制和其他財政收支,下級政府預算執(zhí)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省財政和州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以及組織審計稅收征管和社會保險費征收等情況;組織審計縣屬國有企業(yè)和縣政府規(guī)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yè)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組織審計縣屬國有金融機構和縣政府規(guī)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組織審計縣屬國有企業(yè)和金融機構、縣政府規(guī)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yè)和金融機構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
(四)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組織縣級投資、以縣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系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決算審計和跟蹤審計。承擔投資領域內外聯系協調和其他綜合性工作。
(五)經濟責任審計科。承擔建水縣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縣委、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和縣級各人民團體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縣屬企事業(yè)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以及依法屬于建水縣審計局審計監(jiān)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總結工作,承辦建水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的有關事項。
(六)社會保障審計科。組織審計縣屬部門、鄉(xiāng)鎮(zhèn)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
(七)農業(yè)與自然資源環(huán)境審計科。組織審計農業(yè)農村、扶貧開發(fā)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tài)保護與修復情況的審計。
(八)電子數據審計科。組織開展審計業(yè)務電子數據的采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州屬企事業(yè)單位網絡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
縣委審計委辦秘書科。負責處理中共建水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辦公地址
建水縣北山路18號
四、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1:30,14:0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五、聯系方式
電話:0873-7612824。
六、負責人姓名
李興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