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車輛因道路交通違法被依法扣留,被依法扣留車輛駕駛?cè)恕⑺腥嘶蛘吖芾砣艘延馄谖吹焦膊块T接受處理,現(xiàn)予以公告,請車輛駕駛?cè)恕⑺腥嘶蛘吖芾砣嗽诠?/span>之日起三個月(2020年4月10日至7月10日)內(nèi)攜帶被扣留機動車的合法證明到公安局交警大隊、甸尾派出所、青龍派出所接受處理,逾期不來處理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guī)定,對扣留車輛依法處理。
特此公告
建水縣公安局
2020年4月10日
附:交通違法暫扣車輛明細(xì)表(共196輛)